Thursday, 13 October 2011

亲爱的   我想你了
再两个星期..再过两个星期就可以见到你了 =))))
等你回来

最近   我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
夜生活又回来了 ><
每个星期都去夜店

还记得我之前不够岁时一直去泡夜店  去到我觉得腻
过后玩到闷了  我竟然四个月没去夜店
真的是四个月噢 ^^

其实我之前会那么常去夜店不是因为我上瘾了
而是因为你每个星期都去 
而且你以我是你女朋友的身份带我去 
没理由我不跟你去然后让别的女生抱你 ><

但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要乖乖等你回来了 =]
等你回来才跟你一起去夜店玩~
因为这是唯一一个我知道你一定会去的地方 :D

好啦..拜拜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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